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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破获一宗走私活体动物入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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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17 03: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州海关破获一宗走私活体动物入境案-1.jpg

图为广州海关查获的走私艾伦礁石鬣蜥(刘燚燊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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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广州海关查获的走私百色闭壳龟(刘燚燊摄)

据广州海关5月15日通报,近日广州海关成功破获一起走私活体动物入境案。目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检察机关,涉案活体动物移交广东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救助。

3月15日,广州海关辖下白云机场海关现场关员在对一名自迪拜入境的中国籍男子项某进行查验时,发现其随身携带的行李中藏有蜥蜴、龟等活体动物16只,涉嫌走私活体野生动物,现场随即移交缉私部门。经缉私部门对该批活体动物进行物种DNA鉴定,其中4只爬行纲蜥蜴目美洲鬣蜥科圆尾蜥属土凯鬣蜥、6只爬行纲蜥蜴目美洲鬣蜥科圆尾蜥属艾伦礁石鬣蜥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 1只爬行纲龟鳖目地龟科闭壳龟属百色闭壳龟被列入该公约(CITES)附录II,属于受国际公约保护的珍稀濒危物种。

办案人员在扩线侦查中还发现,犯罪嫌疑人项某近年来多次前往西班牙等国参加各类国际“爬宠”展览,长期通过微信等方式从事跨境贩卖活体动物牟利活动。此次携带入境的动物预先已通过微信销售方式确定部分国内买家。

我国作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缔约国,有通过国内法律落实公约的责任。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的物种,属易导致灭绝的动植物,一般禁止国际交易。列入该公约附录II的物种,属国家保护且有重要的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许可证等方式管制国际贸易。根据我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项某行为涉嫌构成走私珍贵动物罪。

“爬宠”作为近年来新兴的宠物文化,在国内拥有特定的“发烧友”人群。但部分珍稀物种受到国际公约保护,不允许贩卖和走私入境。海关提醒“宠友”,购买爬行动物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并确定其是否为珍稀保护动物。明知是走私进境的珍稀保护动物仍购买饲养的,同样触犯法律。(中国日报广东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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