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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资产损失处理的基本情况
2018年11月16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部湾中路3号的物业及其全部配套设施设备整体租赁给中青旅山水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其用于酒店及餐饮、休闲娱乐、办公等配套商业服务经营活动,租赁期为15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出租物业的公告》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出租的物业主要是由公司下属分支机构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发大酒店(以下简称“国发大酒店”)经营酒店、餐饮使用。公司将上述物业出租后,国发大酒店自2019年1月1日起将不再经营。由于承租方将对上述物业重新装修改造,公司拟对国发大酒店的空调、电视、电脑等固定资产进行处置,截至本公告日待处置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32万元(未经审计)。
二、本次资产处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处理资产将产生资产处置损失,预计将减少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10万元左右。
三、本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8年12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损失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就本次处理资产损失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处置资产遵循谨慎性原则,处置程序、内容合法合规,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资产损失的相关处理。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处置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处置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资产处置损失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处置资产的独立意见
3、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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