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刘园园
25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最新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018年版)》),这标志着我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入了全面实施的新阶段。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党中央为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徐善长介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要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徐善长介绍,为稳妥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以下简称《清单(试点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于2016年起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省市开展试点。2017年,试点范围扩大到15个省市。
“我们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多轮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意见,对《清单(试点版)》进行了全面审查修订和优化调整,形成了这次发布的《清单(2018年版)》。” 徐善长说。
徐善长介绍,《清单(2018年版)》的清单主体包括“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两大类,其中禁止准入类4项、许可准入类147项,一共有151个事项、581条具体管理措施,与《清单(试点版)》相比,事项减少了177项,具体管理措施减少了288条。
禁止准入类事项包括4个事项。第1项是法律法规明确设立的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第2项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禁止投资和禁止新建的项目。第3项“禁止违规开展金融相关经营活动”和第4项“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是针对当前金融领域、互联网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层出不穷的形势,为防范出现重大风险,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梳理现行管理措施基础上提出,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列入的事项。对于禁止类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
许可准入类事项共147项,涉及到国民经济行业20个分类中的18个行业128个事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事项10项;《互联网市场准入禁止许可目录》事项6项;信用惩戒等其他事项3项。从行业分类看,有9个行业超过了10个事项,其中,制造业有26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2项,批发和零售业11项,金融业11项,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1项。对于这些许可准入类事项,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
“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徐善长表示,这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利于政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利于推进其他相关方面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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