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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与恐龙共舞》作者:查尔斯·埃克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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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4 23:5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简介
  查尔斯·埃克特曾作过许多工作,如夜间守卫,职业演员,吉它手,歌手,播言员,作曲家,广告模特,画外音美术家,特技演员,舞台灯光设计,服务员等等他能找到的工作。就这样,他获得了位于印地第安纳州的印地安纳波利斯大学生的理学学位。1976年,他在世界科幻小说大会上与罗伯特·西尔弗相识。当对他来说这是件相当可心的事情,因为罗伯特·西尔弗是这部获奖小说的评委。
  如果“利博斯塔”是一个自由的殖民地,那我们为什么还有作业呢?
  我的老师韩德逊夫人要我们写三篇不同的文章:1)谈谈你自己;2)这就是我的家;3)最难忘的经历。由于其他事情,卡拉,就是韩德逊夫人,说我们可一次全部完成,而且不影响我们的学分。如果当老师的要想成为受学生欢迎的老师的话,那是相当容易的。另外,我想我已经拖得太久了。
  爸爸让我用他那台最好的电脑来写这篇文章,这电脑具有语音功能,我那台旧电脑就没有语音功能。另外我的胳膊摔断了,不能打字。等以后我再告诉你这事的始末。我可不喜欢写作。但是爸爸总是说要尽量做好能做的一切事。
  所以写下了这三篇文章。
  谈谈你的工作
  我叫凯米欧·乌阿拉·克拉克。
  2079年我在利博斯塔殖民地的L-5轨道上出生,今年11岁。长着一头长黑发,这一点有点像我妈;黑绿色的眼睛炯炯有神,这像我爸。脸上长着些雀斑,这我倒不在乎。身高4.3英尺,体重72英磅,看来属于那瘦弱型,但是我对自己还挺满意的。可是那个笨手笨脚的名叫吉姆·考林的家伙却不喜欢我。谁还在乎他?他就知道玩青蛙和壁虎之类的小东西。
  可笑。
  我喜欢恐龙,因为这东西长得挺干净。爸爸和妈妈买了一本新的全息图,是由一个名叫施皮伯格先生做的,名叫《远古时代的土地》。不管怎么说,上面有特别逗人喜爱的小恐龙,跳起舞来十分好看。每当我玩起全息图时总是情不自禁地跑到他们中间与他们共舞。
  真有意思。
  我在位于N区的一所学校上学。这所学校是韩德逊夫人办的,我父母说这所学校在这一带是最好的,所以就把我送到这里来上学。在学校我们学习阅读,写作,数学,生物科学和计算机。我的成绩不错,当然我还可以做得更好些,可我真的不知道将来长大了干什么,那离我做出决定还有相当长的时间。我的父母说我愿意做什么就去做什么,用不着着急。我要是明白了要干什么,那我会做出最好的决定来。你说对吗?我会的。
  无论如何,我只能说这些了。
  这就是我的家
  我爸爸叫埃文·克拉克,他曾是PROTECH集团公司的总裁和总经理,这家证券公司与利博塔斯有协议。他现在是利博塔斯的成员,我妈妈叫穆丽·伊诺娜·克拉克。她现任PROTECH集团公司的总裁和总经理。这些事我并不知道,但他们俩看起来都挺高兴,在我眼里一切都很正常。
  我告诉过你我的名字是我姥姥给起的吗?是我姥姥给起的。她叫凯米欧。我非常喜欢她。她教过我做盆景,学习茶道。我一边看一边听,尽量模仿她的动作,你别说我做得还真的挺像那回事似的。她教我那耐心劲可没有人能比得上,尤其教我。
  我奶奶克拉克住在一家老人院里。我对她不大了解,因为她病了,脑子有点问题,连我们去看她时她都不知道,但妈妈说我们应该经常去看望奶奶,可是爸爸看到他的妈妈处于这种状况,能看出来他心里不是滋味,所以我们只是在特殊的时候去看看她。
  我希望奶奶克拉克能够康复。
  我爷爷的名字叫斯蒂芬,东京湾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他可是个好人。爷爷长得没有我爸高,但是很壮实。爷爷和爸爸都给我讲日本的事情和家里过去的事,但他们俩讲的路子却不同。
  我爷爷已经过世,我对他也不大了解。他是利博塔斯的创始人之一,负责建设工作。他去世的时候,利博塔斯还正在建设,我只是从父亲那里才知道他的一些事情。
  我为我是克拉克家的一员而感到自豪。
  我有几个叔叔和阿姨,但都不是亲的。我父母没有兄弟姐妹,我也没有,但爸爸和妈妈说他们正在为这事而努力。不管他们说什么,我爸爸和妈妈的朋友都是我的叔叔和阿姨。这就很好。
  保尔·斯托依斯基来自肯塔基。在我认识的人里他是最高大的人,甚至比我爸还高出一头,但我爸比他强壮。不过他人缘好,总是那个样子,他常带我到失重健身房去玩,我们一起想法子。他看起来好像什么事都会做。
  保尔叔叔是我的朋友。
  布莱尔·凯特长得很潇洒。他是澳卡利亚人,在宇宙工程部工作的。有时还帮我做做数学题。他非常幽默,但是有点做作。保尔叔叔可不一样看。布莱尔叔叔说保尔是从肯塔基来的,根本就不懂什么是“国王英语”,跳华尔兹舞时也是乱蹦一气。
  不管那些。
  罗欧·阿尔克和保尔叔叔一样是PROTECH集团公司的一名职员。他比公司里大多数人都长得小。我看这倒没有什么,大家都挺喜欢他,尊重他。而且他干每件事都很在行,这一点可重要。他对我很好,我也喜欢他,我想这也重要。
  本杰明是一名来自非洲的祖鲁人勇士,那是他说的。我想他不会在我这里撒谎。他是从南非的一个地方来到利博塔斯工作的。他对我说过革命前他那里的情况就不好,革命后就更糟了。也许我挺自私,但是和他在一起就感到很高兴。他那张脸又长又瘦还黑,不过我看倒是没有什么的,挺漂亮的。不过本杰明叔叔是个男子汉,男子汉往往不愿意听见人家说他漂亮。这种事只有我知道,但我又管不了自己,就说出了嘴。这时他笑了,紧紧地抱住了我,说我是第一个说这种话的人。这不好吗?不管怎么说,爸爸说有时间叫本杰明叔叔教我学射击。
  “阿维巴是我知道的最好的射手,”爸爸说,他当然应该知道。
  梅杰斯是位医生。她自己开了一家叫作卡德苏斯诊所。我要是感到不舒服时就到她那里去,所以我们很快就认识了。这不错。她还是我妈妈的好朋友呢,当然也是我的好朋友啦。说不定将来我长大也能像她那样。
  詹尼夫·雷恩开了一家醒酒休息室。她是我认识的人当中最漂亮的,当然妈妈例外。我可能永远都长不了那她们俩那样漂亮。爸爸说美并不能代表一切。另外他还说我长得也很标致。
  做父母的都这样。
  詹尼夫·雷恩来自佐治亚州的亚特兰大市。她和罗欧叔叔相当好。这太好了。无论如何我可不想去醒酒休息室。可是詹姨非要我在星期六上午到她那里帮她进些新货,擦擦玻璃,帮她干些零活。她付我工钱。爸爸说我长大了,就正式带我去那里。
  我对你说过我喜欢我爸爸吗?
  现在你对我的家庭有所了解了吧。我非常喜欢他们,他们也喜欢我。关心我。你看我多么幸运。
  你也这样看吗?
  难忘的经历
  要说我那次难忘的经历,这没什么难的。这是因为一想起这事我就感觉不舒服,所以回忆起来很容易。你懂我这话的意思吗?我是说梅杰斯医生说即使这种回忆给我带来伤痕和痛苦,讲讲它也是有好处的。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有时大人们告诉小孩去做这些类似的蠢事。但是妈妈和爸爸说我应该尽力去做梅杰斯医生要我做的事。
  好吧,下面就是我的经历。
  放学后我正往家走。吉姆说他和我一起去。但是他失约了。但这并不是第一次。有一次,我问他愿意不愿意与我一起到通气管道里去冒冒险。我还对他说我经常到那里玩,而且还认得路,用不着担心迷路的事。他说得证求父母的同意。我说:“胆小鬼!不用去问。大人们会说‘不行’的。他们总是在想玩的时候说不行的,难道你不知道吗?”但吉姆说他拿不准去还是不去。最后,我说服了他并约好了时间。结果他失约了,就像今天这样。
  这个不讲信用的人!
  但是当我走到他的身旁时他一把抓住了我。那时我记不得在过道里还见到其他的人,所以我猜想没有人看见我在挣扎。这人一双强有力而又粗壮的大手捂住了我的嘴。他的手闻起来全是臭鱼味,或者说旧啤酒瓶味。我无法叫喊,我就咬他的手,他就猛打我,那可是真打呀。从前我可没有尝过这种滋味,从未有过这种事。
  爸爸用手打过我,我还记得,没超过五次,但是爸爸那种打法和这家伙的打法完全不一样,这家伙打我可真疼得要命。我想爸爸当时不是真的在打我。这家伙可是在真的打我。
  他真的在打我。
  我记得不多,只记得他把我带到一个黑暗的地方,那里没有灯光,黑得就像有人在拍过去那种老照片的地方似的。后来他就摸我,叫你浑身都感到难受,一次又一次。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我问他他也不告诉我,只是在冷冷地笑,喘息着,然后——他在我身上做了那件最坏的事。
  他做的那事伤得我很深,非常深。
  好像过了相当长的时间,那家伙下床了,走进了洗手间,我想他是去撒尿。我躺在床上浑身发抖,闻到床单上有股怪味,那味坏透了,就像他做的那事一样坏。我的泪水也落在床单上。
  当时我吓坏了,真的不知如何是好。我站起来走到通风口,看见它就在床附近的墙壁上。我边走边穿上衣服,像我平日做的那样砸落通风栏杆上的阀门。也许这就是我经常琢磨通风口的好处,当时我不并知道。但是现在机会确确实实就在眼前。
  我把栏杆放在一边,爬进了通风口内。入口比较小,这样那个家伙就不能追进来。我趴在地下,像虫子一样拼命地往前爬,当时心里就是一个想法,尽力向前爬,尽量远离那个可怕的家伙。
  以前我从未来过这里。所以就不清楚我所在的位置,也不知道往哪里爬。这似乎不再重要。通道里的布局像迷宫似的,角度奇怪,四处伸延,你得像熟悉地图一样了解这里。而我对这里的情况一无所知,所以出现陡坡时我就毫无准备,结果从2米高的地方摔了下来。
  就在那里,胳膊摔断了。
  你看,这时我好像习惯了某种伤害的方式,随之而来的伤害伤得更深。这是为什么?谁能告诉我其中的原因?我非常想知道。
  我得拉直胳膊,因为当时摔断的样子特别可笑。当时我就晕了过去。醒来时,便继续向前爬,一点都不想回去。终于爬过通风栅栏。一个人都没有,我就大声叫喊也没有回声,我想没人在家,于是,继续往前爬。
  终于,我找到一个通风道,有迹象表明屋里有不少人,看来他们正在举行舞会。音乐声很大,可谓人声鼎沸,我往里望时竟看到了我认识的人,是詹尼夫。
  我当时正在醒酒室的墙内。
  费了好长时间才使她注意到这儿。正如我讲的那样,音乐声和人们的说话声相当大。终于我看见她在四处张望,样子好像在寻找什么东西或者不该在场的什么人。我知道她正在寻找我发声的地方,于是我不停地叫喊,几乎是在哭着喊,也许是真的在哭着喊——这时她迅速地走到通风道这儿来向里面望。
  “凯米,你在这究竟干什么呀?”她问道。
  “噢,詹姨,快让我出去,快点!”我叫喊着。
  她打开通风口,把我拉了出来。我想当我浑身上下肯定是一团糟,因为她一见我就嚎啕大哭起来。我就晕了过去。
  事情就是这样。
  当我醒来时,才知道我在卡德苏斯诊所。只见雷姨正俯身看着我。我转过头去看见妈妈也在这。她看上去似乎挺疲倦,对我微笑着。詹姨也在场,还有一些人在暗处,一时还弄不清他们到底是谁。
  他们问了许多,问我都发生了什么事,现在感觉如何,浑身痛不痛。我头有点胀。你是不是懂得我的意思?我真的不想回答,因为我的身体状况不允许我去谈论这件事。
  后来一个高个子人站在灯下,那是我爸爸。他那一脸表情可是我从来没有见过。我笑了,他也对我笑了。
  “没事,爸爸,真的。”我说。
  “知道了,小傻瓜。”他轻轻地说了声,“你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休息,能做到吗?”
  “保证做到。”
  “这才是我的女儿。”
  第一次,我看见爸爸落下了眼泪。
  从妈妈、爸爸、爷爷、姥姥、叔叔们那里我听到不少的事情,现在我把这些事情拼凑起来。我知道以后发生的事情,但每个人讲得都有出入,下面的才是发生的一切。
  顺便问一下,我告诉过你我爱我爸爸和妈妈吗?嗯,我是爱他们。长大了如果我能像他们一半就很了不起了。在我康复期间他们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在我眼里他们是相当了不起的人。
  是的,妈妈说她从未见过爸爸如此气愤。他叫布莱尔叔叔装了一架摄影机,要安装在清扫和保养通风道的一个机器上。然后把这台机器放在醒酒休息室的通风筒里,通过操纵它来追踪我经过的路线。
  爸爸和本杰明等几个叔叔在朴泰罗克的办公室里找到了线索。他们用随动系统记录下来了一路上的证据。我想不仅仅是我胳膊断了,因为几乎一路上都是血,从通风口到那个家伙住的地方都是。
  他们随着摄像机,通过重新安装上的通风栅栏,渐渐地向目标靠近。录下了那个家伙曾对我做过的事情的一些画面。布莱尔叔叔说那时一切都已经录完。爸爸小声地骂:“妈的,这个狗娘养的。”
  爸爸很少说这样的话,我知道他是在骂人了。
  当时罗欧叔叔和保尔叔叔都在场。这时传来信号,他们把那个家伙抓住了。这时罗欧叔叔和保尔叔叔一脚就把门给踢开,冲了进去,像雄狮一样地扑向个家伙。罗欧叔叔不得不阻止了一下保尔叔叔。我想那可不像说话那样简单。
  在利博塔斯,有一个被称作“法则”的东西,它可能是日语“BUSHIDO”,西班牙语“DUELLO”,和古英语“HONOUR”的复合词,我也明白它的意思,我猜可能是“以眼还眼”。许多人不同意这种看法,可能这就是我们在明处而他们在暗处要阴谋的原因之一,所以他们要这样说。
  据本杰明叔叔说,随之发生的事是我爸爸和他的朋友们发誓要报仇。于是他们便选择了地点,武器和规则。事情远比现在要说的要复杂得多,但是事情的过程是这样的:
  叫那个对我做过坏事的人穿上衣服,拿上一把刀,然后把他带到Y区一个没有多少人的走廊地带,那个地方还没完全建成。爸爸只给他三分钟的准备时间。我听说花费了一点时间以便使他确信这是他的惟一的选择。最后他终于接受了这个事实。
  在这三分钟里,举行了一次正式的馈赠仪式,保尔叔叔送给爸爸一双崭新的雀格牌皮靴,最新式样的。他和爸爸穿的型号差不多。
  爸爸穿上靴子,布莱尔叔叔在爸爸的腰带上安上一个特制的记录机。“伙计,这小东西可非常好用,你要是不在心的话,它会提醒你。”
  罗欧叔叔给爸爸一把50毫米口径的瑞格手枪和一些备用子弹。
  本杰明叔叔给爸爸带上祖鲁人的护身符,说:“我的朋友,不用力量和勇气,你本身就有无穷的力量和勇气,这个护身符会使你心无杂念,动作准确。”
  说着爸爸就和这些朋友相互拥抱。
  最后,爷爷拿出他自己的日本武士剑,剑还在鞘里。爸爸弯下身,接过这个礼物,然后按住剑柄,把剑鞘一端递到爷爷那里让他握住,两人一拉,刀就出鞘了。
  爷爷曾对我说过,这把剑一旦出鞘就必须见血才能入鞘。
  爸爸和爷爷拥抱过之后就转身走了,和他的朋友们消失在清冷的走廊尽头。但他们每个人都曾告诉过我,他们每颗心都和他在一起,和他一起向前迈进。
  真的,爸爸穿上雀格牌皮鞋走起路来一点声音都没有,神了。
  顺便说一下。我现在好多了。当我出院回家时,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参加为我举行的舞会。我认识的和喜欢的人都来了,连吉姆也来了,他曾为失约向我道过歉还说他非常高兴可以在任何时候一起陪我回家。
  我想他毕竟不是一个守信用的人。
  最叫我高兴的是爸爸妈妈为我表演了全息图。我胳膊上还缠着绷带,还玩不好,但是跳舞还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于是我来到人群中间跳舞,和平常没有什么两样。
  我真的喜欢与恐龙共舞。
  顺便提一下,韩德逊夫人,我在舞会上也见到了你。你似乎过得很愉快。你和本杰明叔叔在谈话,一幅含情脉脉的样子。你想我们班的同学是不是想知道这些呢?
  韩德逊夫人,你不认为这值一个好分数吗?
  凯米,你的分数是A
  并不是因为你写的
  关于上次舞会的事
  我不介意别人知道你的本杰明
  叔叔和我的事:当你长大
  足以明白这其中的原因,
  我就会在你身边,向你微笑。
  ——卡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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